第3208章
坐在一边桌后的官员应道:“下官在。”
“可有书令史在场?”
“下官在!”
“抄录记事书吏两名可曾来全?”
“两名书吏皆在。”两个书吏同时应了一声。
刚刚司马义所问的这些都是程序上的事情,但凡少一名相关人员在场,就是程序错误。
司马义又问道:“可有御史在场?”
坐在一边的书令史答道:“并无御史在场。”
“哦!”司马义看了看左右,对刘永铭说道:“六爷,这案子审不成了呀!照规矩,皇上亲定的御案,得有御史在场才是。夏冰户籍在长安城,当有长安道御史在场的!”
刘永铭笑问道:“父皇有圣旨下给你了?”
“没有,是内阁中书的公函。”
“主犯是夏冰?”
“非也,乃是其父夏彷。”
“他是从犯?”
“亦非是从犯,乃是主犯家属,是属犯。”
“如此说来,夏冰本身无罪,只是牵连其中,是属案属犯而已?属案不是御案吧?”
御案的意思是皇帝亲自过问的大案要案。
属犯的意思是,除去主犯与从犯之外,可能还会抓捕到一些别的人,这就是属犯。
比如,哥哥犯了罪,正在家中吃饭。衙役从他家里将人吃饭的人都抓了回去,送进衙门。
哥哥自然是主犯,是要重审的。
而因与他正在吃饭而一起被抓来的人,其实与案件本身无关。
但又不是简单地放了,也不是不审,而是立为属案,通通过一遍审。
审这些人的目的一是确定他们与本案无关,二是为了了解主犯的社会关系。
看看这些人里会不会牵扯进别的案子,或是将二案并为一案,或是发现陈年旧案一并给审了。
最主要的是,有时案件的真实情况即不是犯人说的那样,也不是苦主说的那般,恰恰就是这些从属旁观之人更清楚一些。
有时甚至可以从这些属犯的嘴里套出一些主犯所隐瞒的案情出来。
大多数的时候属案就是走个过场,由刑部出一名主事带着一员书吏就给审完了。
只是夏彷的案子是御案,夏冰虽然是属犯,但让一个主事来审还是不够资格,至少得是提刑来审才可以。
但这里却是用不着有御史进行监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