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第1页)开元律唐玄宗开元年间,由李林甫等人主持下令修订《永徽律疏》,删除不合时宜的条款与称谓,后颁行刊定天下,称为《开元律》。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两次改律,分别是开元六年(718年)至开元七年(719年)和开元二十二年(734年)至开元二十五年(737年)。两部都为《开元律》,为了区别,通常也称第一部为《开元七年律》,第二部为《开元二十五年律》。(第1页)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